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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关于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健身气功决赛裁判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3 信息来源 : 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健身气功决赛将于79日至11日在天津举行,依据《健身气功裁判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健身气功国家级裁判员培训考核结果,遵循公平公正、德才兼备、省市平衡的原则,现将第十三届全运会健身气功决赛仲裁和裁判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613日至17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若有任何意见,请联系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国内发展部。

电话:010-67051325

附件:决赛裁判组名单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

2017612

附件:

决赛裁判组名单

仲裁主任:杨柏龙(北体)

仲裁委员:王燕(黑龙江)胡飞燕(江苏)

总裁判长:石爱桥(武体)

副总裁判长:刘俊荣(天津)

裁判长:张云崖(上海)  马剑(河北)

编排记录长:张军(山东)

检录长:吴筱梅(安徽)

裁判员:

北京:马勇志

山西:李金龙

辽宁:苗福盛

江苏:李晓智

浙江:王国富

安徽:马燕萍

福建:曾卫红

江西:余忠舜

山东:张玉祥

河南:赵玲

广东:李兆伟

广西:张丽

海南:张欣欣

重庆:童世敏

甘肃:姚剑文

武体:雷斌

成体:王明建

以上共计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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