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群众比赛健身气功决赛将于7月9日至11日在天津举行,依据《健身气功裁判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健身气功国家级裁判员培训考核结果,遵循公平公正、德才兼备、省市平衡的原则,现将第十三届全运会健身气功决赛仲裁和裁判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6月13日至17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若有任何意见,请联系体育总局气功中心国内发展部。 电话:010-67051325 附件:决赛裁判组名单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 2017年6月12日 附件: 决赛裁判组名单 仲裁主任:杨柏龙(北体) 仲裁委员:王燕(黑龙江)胡飞燕(江苏) 总裁判长:石爱桥(武体) 副总裁判长:刘俊荣(天津) 裁判长:张云崖(上海) 马剑(河北) 编排记录长:张军(山东) 检录长:吴筱梅(安徽) 裁判员: 北京:马勇志 山西:李金龙 辽宁:苗福盛 江苏:李晓智 浙江:王国富 安徽:马燕萍 福建:曾卫红 江西:余忠舜 山东:张玉祥 河南:赵玲 广东:李兆伟 广西:张丽 海南:张欣欣 重庆:童世敏 甘肃:姚剑文 武体:雷斌 成体:王明建 以上共计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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